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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警示 家庭装修要谨防五类陷阱

时间:2017-06-06

湘潭在线6月6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洪静雯 通讯员 阳韬)正值家庭装修旺季,家装服务、装饰材料投诉成为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问题。6月5日,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装修房屋时谨防五类陷阱。

五类家装问题凸显 成市民投诉热点

“近段时间,我们接到很多这类投诉。消费者因事前没有消费保护意识,导致日后与商家维权时,引发一系列纠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向我们介绍了近期全市消费维权相关情况。

截至6月4日,该中心今年共接到装修建材投诉、举报90件,装修合同纠纷投诉、举报40件;此外,市消费者委员会也收到上述相关投诉18件、咨询21件。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五大类:装饰服务、装饰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如环保不达标,装饰材料属“三无”产品等;装饰服务计费不合理,装饰材料价格虚高;装饰材料与约定不符;返还订(定)金争议;“三包”责任争议。

注意这些小地方 帮您省去大麻烦

为尽量规避纠纷,6月5日,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提醒,首先消费者在选择装修服务时,一定要多了解承包方的基本情况,确认是否具有营业执照和装饰相关资质证明等合法手续。如选择装修“游击队”则要慎重,一旦发生纠纷,维权之路将更加困难。

其次,合同订立时,要清楚地表达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容易产生歧义的条款要详细约定。尤其要明确约定付款细则,最好保留一笔尾款在验收后再付清。

再次,消费者要清楚“订金”与“定金”区别,根据现行法律和商业惯例,消费者给付定金后如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经营者返还;经营者如不履行合同,需向消费者双倍返还定金;双方履行合同后,定金应抵作价款。订金一般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应根据双方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无论是哪种消费,都要索要发票或收据,要求经营者写明商品名称、规格、型号、价格等信息,加盖经营者印章。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这些凭证将成为维权的重要证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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