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小女孩在学校附近走着,突然狂奔过马路被小车撞飞;8岁小男孩突然从路边跑出,被撞倒在地……近日,省交警总队通报了在岳阳发生的两起孩子“飞奔式”过马路的交通事故,所幸两个孩子伤势不重。这两起事故中,民警均认定横过马路的孩子负事故主要责任。民警提醒,驾驶员在经过学校、居民区等路段,要提高警惕,主动降低车速。
女孩突然过马路被撞
5月30日上午11时35分,岳阳云溪区胜利路云溪一中体育馆前路段。11岁女孩沈某正与同学有说有笑,谁也没想到事故临近。
据小车的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当小车通过斑马线后,前方右侧路边出现两名女孩。就在小车驶近的瞬间,着深色上衣的女孩突然起跑向左横穿马路。小车避让不及,将女孩直接撞飞。
赶到现场时,民警发现,受伤的11岁小学五年级女生沈某已被送往医院,事故造成沈某腰部腿部受伤。
民警调查了解到,事发路段附近是一所学校。当天正值周末, 沈某来校参加六一演出节目彩排。在等待进校间隙,因感到口渴,沈某就和同学一起准备到马路对面买水喝。在过马路时,沈某没注意来车,突然起跑横穿马路,结果被任某驾驶的小车撞飞。
最终,民警认定沈某未走人行横道,负事故主要责任;小车驾驶员任某驾驶机动车通过学校路段未注意观察、未确保安全,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违停小车挡视线需担责
类似的事故隔天在岳阳屈原管理区尚磊路凯迪电厂路段再次发生。据事发小车上的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5月31日下午6时43分,当小车行驶至右前方停靠的一辆红色小车附近时,突然从车尾处跑出一名穿黄色上衣的男孩。小车避让不及,将男童撞倒在地。
民警调查了解到,事发路段为居民区。原来,当天小孩田某随父母一起到马路对面亲戚家吃晚饭。回家途中,眼看横过马路就到家了,田某将父母甩在后面独自从路边停着的红色小车车后跑上了马路,结果正好撞到陈某驾驶的黑色小车的右侧反光镜,并被带倒在地。
最终民警认定行人田某横过没有人行横道的机动车道,未观察来往车辆情况,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黑色小车驾驶员陈某驾驶机动车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未降低车速且未确保安全,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而红色小车驾驶员钟某因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挡住视线,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同样要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