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自在家吃饭,太冷清,那就下楼与老伙计一起吃吧;玩棋牌没伴,看书没地,健身没场,今后可以共享了;有点头疼脑热,慢性病又来了,家庭医生会贴身服务啦;不想出门,腿脚不便,护理员会给你上门送餐!
这将是长沙人以后的居家养老模式。
6月4日,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长沙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下称:《条例》)新闻发布会,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及监管,为市民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法治保障。该《条例》自2022年元旦起实施。
(2021年4月,长沙开福区建湘新村社区通过惠民资金,为辖区里9位老人购买了居家养老服务。图为护理人员上门为老人提供服务。记者 丁鹏志 摄)
设专项资金,优先保障孤寡、失能、高龄老人
【现状】
此前官方数据显示,长沙市60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比率为15.33%,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比率为11.11%。
居家养老,是目前绝大多数老年人选择传统的养老方式,这也是比较经济实用的养老方式。
《条例》共八章四十八条,细节之处,尽显星城之暖。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村)为依托,以社会保障制度为支撑,由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专业化服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志愿者公益服务共同组成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庭护理、精神慰藉等内容的社会服务。
《条例》规定,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制定并公布居家养老服务清单。居家养老服务应当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孤寡、失能、重度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点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此规定其实在长沙的一些社区早已实施。今年4月,开福区建湘新村社区就通过惠民资金,为辖区里9位生活相对困难的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老人每周都能享受护理人员至少一次的上门服务。
新建小区有规范,须配居家养老房
【现状】
街道、社区居家养老中心场所不够、场地不够宽,设施不齐全,服务项目有欠缺……
今后,这些对居家养老者,不再是难题。
居家养老,房间不可太窄。
在服务设施上,《条例》规定,新建住宅项目应当按照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30的标配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50,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已建成住宅小区无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或者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未达到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20,通过新建、改建、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期间,应当安排过渡用房,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为给老人提供家门口的养老服务,《条例》将“服务供给”单设一章,明确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居家养老服务中老有所养的功能。
《条例》规定,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建或者依托第三方设立具备全托、日托、上门照护等综合功能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社区设立具备日间照料等功能的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应当全面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根据老年人的需求,针对性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建立经济困难独居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鼓励养老机构在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家中设置家庭养老床位,提供规范化、专业化的养老服务;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公布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服务内容、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名录及其提供的服务项目。
缺人缺医缺室,提升认同改善
【现状】
“长沙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目前最大的一个难题就是护理人员难招,特别是有专业知识的年轻人才严重缺乏。”4日,一名从事居家养老护理十多年的业内人士说。
在她所在的养老服务机构里,护理人员年龄普遍偏大,“55后”居多,“大家对护理工的印象还停留在把屎把尿的这个层面,加上待遇不高,所以很多人不愿意从事这个行业,招人很难,能坚持做下来的更难。”
护工难招,专业医生很少,医疗室很缺?这些即将改善。
居家养老人才的培养和医疗保障将有明文规范。
《条例》规定,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将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养老护理员培训和养老服务评估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探索建立养老护理人员岗位补贴制度,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待遇。
今后,每年重阳节的次日为本市养老护理员日,表彰护理员,提升其社会地位和职业认同。
在医养方面,开展传染病预防、常见病、慢性病和多发病的医疗、护理、康复等服务;建立和完善家庭医生签约制度,为患常见病、慢性病等疾病的老年人开展跟踪防治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服务。
亮点
服务内容
(一)托养、助餐、助浴、助行、助洁、助购、助医等生活照料服务;
(二)健康管理、保健康复、家庭护理等健康服务;
(三)关怀探访、情绪疏导、心理支持等精神慰藉服务;
(四)文体娱乐、教育培训等文化服务;
(五)紧急救援、安全指导、法律咨询等其他服务。
服务设施
推动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公共交通工具、住宅小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
推动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智慧养老设施的配备和使用指导;
对已建成住宅小区的公共出入口、缘石坡道、轮椅坡道、走道、楼梯、电梯、厕所等设施实施适老化无障碍改造;
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对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
惩戒措施
对严重违法失信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和从业人员实行信用约束、联合惩戒等措施。
对国家公职人员的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