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8日召开表彰大会,授予153个集体“全国乡村振兴(扶贫) 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257名同志“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个人”称号,其中湖南7个集体和12名个人获表彰。受表彰个人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会议提出,全国各级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征程中作出新贡献,取得新业绩。
湖南7个先进集体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长沙市望城区农业农村局、湘潭县贫困帮扶中心、武冈市乡村振兴局、石门县乡村振兴局、汝城县乡村振兴局、沅陵县乡村振兴局
湖南12名先进个人
谭小军 湖南省乡村振兴局综合处处长
谭雪平 株洲市乡村振兴局开发指导科科长
杨建平 岳阳市乡村振兴局开发指导科科长
王雄杰(白族) 张家界市乡村振兴局法制和信访科科长
王光辉 益阳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主任
许文伟 郴州市乡村振兴局督导科科长
周凤龙 常宁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贺志毅 永州市零陵区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穆中秀(女,侗族) 通道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一级主任科员
王国彬(土家族) 保靖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卢宇 隆回县荷香桥镇扶贫办原主任
戴志冲 双峰县甘棠镇扶贫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