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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忧薪”,湖南从源头上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时间:2021-06-11

红网时刻6月10日讯(记者 杨朝文)6月10日,湖南省委全面深改委第十二次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通过建立健全工资支付机制、问题线索核处机制、应急处置机制、综合治理机制等四大机制,从源头上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实施八大制度 理清农民工工资账

工程建设领域是农民工欠薪问题的高发区,《意见》专门聚焦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作出规定。

在建立健全工资支付机制方面,明确提出用人单位要实行农民工用工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相应的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意见》明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落实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要求,工资专用账户和人工费分账制度,开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应当严格落实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施工进度,按月将人工费用足额拨付至本项目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

此外,《意见》还明确提出要实施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先行垫付和清偿制度、维权公示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制度。

对不实的舆情及时澄清真相,对编造虚假事实或者采取非法手段讨要农民工工资,或者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的,依法予以处理。

欠薪失信行为将受联合惩戒

在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核处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具体查办及处理措施,对于群众反应的欠薪问题线索,按照集中督办、专项督办、重点督办等形式,确保问题线索得到妥善处理。

对于涉及在建工程项目的欠薪问题线索,相关部门在核查具体问题线索的同时,也将核查项目落实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的情况,以一案多查的方式确保有关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意见》还提出,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都将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市场准入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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