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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档案馆全面征集中国共产党百年党史档案资料

时间:2021-06-11

红网时刻衡阳6月9日讯(记者 石珊通讯员周玉龙)近日,记者从衡阳市档案馆获悉,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即日起,衡阳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中国共产党百年党史档案资料,征集时间至2021年12月31日。

本次征集旨在抢救保护红色档案资源,讲好红色故事,传播红色文化,延续红色历史,同时进一步丰富馆藏资源,提升档案资政育人的服务能力和开发利用水平。

一、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持有的红色档案资料

二、征集范围及内容

自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在各个历史时期形成和留存的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档案文献资料和实物,特别是与衡阳相关的重要党史人物、党的重要活动、重要事件形成的各种载体、各种类型的党史档案资料。

(一)图片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衡阳党组织建设、发展和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会议、代表性人物等红色革命历史图片。

(二)纸质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对衡阳党组织建设、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事件、活动等史料,尤其是革命战争时期形成的各种综合性或专题性文件、政策法规汇编、会议记录、决议、指示或反映革命文化的报刊、诗词、歌曲、图书、书信等史料。

(三)实物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版本的党章、证件、证书、布告、题词、留言、地图、宣传品、牌匾、签名、各类票据、徽章、胸章、服装及旗帜、会标、奖牌、战利品、战斗用具、医疗器械、工作用品、纪念品、慰问品等实物。

(四)声像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重大历史事件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提供的录音、录像资料。

(五)其他与建党百年有关,具有历史价值和典型意义的档案资料。

三、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档案资料所有权人自愿将党史档案资料无偿捐赠给市档案馆永久保存,市档案馆对捐赠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可视其捐赠档案资料的价值给予适当奖励。

2、寄存或代为保管。档案资料所有权组织或个人暂无捐赠意愿但本身又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市档案馆可无偿代为保管,双方签订寄存(代管)协议。

3、复制或收购。对特别珍贵且收藏者不愿捐赠的档案资料,经其所有者同意,市档案馆采取复制或收购的方式征集。

凡以捐献、代存、复制方式征集的各类档案资料,原持有人享有优先查阅、利用的权利,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四、说明事项

1、提供的档案资料内容应客观、真实,具有历史代表性,并且权属明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提供的照片、录音、录像等档案资料应提供详细信息,包括拍摄(录制)时间、地点、内容、背景说明、作者等信息。

五、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六、联系方式

凡有意捐献、代存复制和出售档案资料(包括实物)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可直接到市档案馆办理有关事项,也可以采取信函、电话等方式联系,市档案馆派人上门协商相关事项。

联系人:周玉龙

联系电话:0734-8869987,13637342526

联系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延安路10号衡阳市档案馆接收征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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