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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图转卖银行卡好处费 女子卷入网络犯罪被刑拘

时间:2021-06-15

红网时刻衡阳6月14日讯(通讯员 苏敏 曹娉婷 记者 宋美君)将自己实名办理的手机卡和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从中赚取佣金为利益驱使却不想已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近日,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蒸湘公安分局联合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张某欣名下的一张银行卡涉嫌电信网络诈骗,并将其依法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欣(女,20岁,雁峰区人)认识一名外号叫“小蔡”的男子,明知对方要利用其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为贪图800元的报酬,张某欣将自己的中国银行储蓄卡及绑定此卡网银的手机号卖给“小蔡”。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欣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涉案资金流水达11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欣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

警方提示:务必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贪图小惠小利。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电话卡等是违法行为,将会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影响贷款、办理支付业务,还可能涉嫌犯罪。如果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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