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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严厉打击电诈,五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获刑

时间:2021-06-23

红网时刻6月19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雷君 谭玉蓉)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网络解决自己的衣食住行以及其他需求,利用信息网实施犯罪的案件也频频发生。今年以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33件74人,其中,陈某等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已经判决。

2020年10月底开始,陈某通过QQ软件中的兼职广告下载、注册蝙蝠聊天软件并添加陌生人为蝙蝠好友,了解到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等支付方式为香港博彩等违法犯罪活动洗钱,并按转账金额的千分之六提成,从中牟利。随后,陈某被拉进“蝙蝠信息发布群”,经上家在群内发布信息后抢单,利用银行卡、微信完成收付款操作,后陈某因控制亲友的银行账户内转入的非法资金数额过大,无法满足上家的洗钱要求,便先后邀集冯某、吴某、潘某等人,通过建立微信群从事洗钱活动,按上家指示、组织接单人员利用自己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进行收付款操作,提供转移支付结算服务,并按转账金额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赚取提成,陈某共获利20000元,冯某、吴某等人获利2000元至5000元不等。

经法院判决,陈某、冯某等五人犯帮助犯罪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一年两个月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检察官提醒: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诈骗的手段花样百出,有些群众虽未直接参与到犯罪活动中,但实际上已经成为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凶,帮助别人犯罪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严重的甚至会构成犯罪。广大人民群众需提高警惕,切莫贪图小便宜、抱侥幸心理陷入犯罪,同时也要不断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不要透漏自己的个人信息,避免遭受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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