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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民企遭“家贼”损失近80万元,检察官助力挽损

时间: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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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三一汽车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代表给宁乡市检察院送上感谢信。

红网时刻6月19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杨婷)“真心感谢检察机关,感谢检察官,你们不仅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对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惩治,使我公司近80万元损失得以全部追回,而且坚持查办案件与规范经营并举、惩治犯罪与挽回损失并重,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维护广大在宁民企合法权益的用心、决心与信心!”2021年6月16日下午,宁乡市三一汽车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法务部法务经理汤杰、维权专员隆勇专程来到宁乡市检察院送上了一封代表他们公司全体员工心声的感谢信。

2019年至2021年1月,宁乡市三一汽车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公司)员工唐子云、吴侠宇、周广胜、罗大明利用各自的职务之便,以分工或者合作的方式将三一公司的起重机配件窃为己有,通过在该公司托运小件货物的驾驶员康玉龙等人将上述配件混在其他货物一起托运至唐子云、罗大明等人指定的地方,随后唐子云、罗大明等私自销售配件或者通过康玉龙销售给专门从事起重机配件销售生意的陈佳、陈亦和黄文龙(另案处理)等人。而在此过程中,康玉龙、陈佳、陈亦和黄文龙在明知上述起重机配件是唐子云、罗大明等人利用职务之便从公司窃取的情况下,仍然多次帮助运输、销售或者低价收购。

2021年1月,三一公司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员工唐子云、罗大明、周广胜、吴侠宇有窃取公司财物的嫌疑,于当月21日,公司审计部门对四人进行了约谈,四人如实交代了窃取公司财物的行为,随后三一公司报警。

“这一起案件涉案人员较多、犯罪历时较长,严重侵害了三一公司的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民企,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必须不遗余力的全力帮助企业挽回损失,堵塞管理漏洞。”2021年4月19日,案件移送至宁乡市检察院后,该院党组高度重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钟孝明和副检察长贺永中等院领导亲自督办,检察一部主任朱智勇等检察官严格办理,认真审查案卷,数次到三一公司展开实地调查走访,全面把握案情。2021年5月19日,宁乡市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将唐子云、罗大明、周广胜、吴侠宇、康玉龙、陈佳、陈亦提起公诉。

刑事处罚只是一方面,民营企业遭受的损失必须依法追回,为此承办检察官通过耐心与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认真宣讲法律政策,最终促成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由其家属代为退赔近80万元,让公司损失基本追回。出现“家贼”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企业存在管理上的疏忽和漏洞,员工法治意识淡薄,为让企业能长久持续健康发展,承办检察官在向企业提出管理优化建议的同时将常态化对三一公司员工开展以案释法,真正让民营企业在宁乡吃下健康发展的“定心丸”。

据悉,今年以来,宁乡市检察院在坚持公正司法的前提下,以“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贯彻落实《宁乡市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方案》,持续为企业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法治环境。该院依法有序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帮助企业预防犯罪。安排专人对近年来办理的企业犯罪案件进行摸底筛查,为下一步立足刑事检察职能,督促企业履行合规承诺,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夯实基础。化被动为主动,与中铁24局集团常益长铁路项目经理部共同举行常益长铁路5标“检企共建活动”启动仪式,挂牌设立检务联络室并签署检企共建协议。认真贯彻落实《宁乡市2021年“法律服务进百企”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四联四访、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活动,检察长牵头走进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挂牌联络,33名员额检察官为民企“送法上门”,倾听法治诉求,协助企业解决了诸如劳资纠纷、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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