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6月22日讯(记者 潘锦 肖帅)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近日,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湘潭支队发布《关于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4人因酒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拟被行政处罚,以下是公告全文:
关于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湘潭支队拟依法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作出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规定,现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进行公告。(详见附件)
请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到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湘潭支队湘乡、雨湖大队接受处理,并可以依法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的申请,逾期未提出或申请的,我支队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湘潭支队
2021年6月20日
地址:湘乡大队湘乡市红仑工业园湘乡大队
电话:0731-56840110
雨湖大队 湘潭市湘潭县杨嘉桥镇铺子岭村
电话:0731-57811110
附件:
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湘潭支队关于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以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拘留等处罚决定,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法告知公告如下: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