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郴州市教育局下发通知,明确了放暑假时间。全市义务教育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时间为7月10日,普通高中学校放暑假时间为7月17日。2021年秋季开学时间统一为学生8月29日报到,8月30日正式上课,教师提前三天到校。
具体来看一下:
关于全市中小学校放暑假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市属幼儿园:
根据《郴州市2020-2021学年度基础教育行政历》安排,本学期全市义务教育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时间为2021年7月10日,普通高中学校放暑假时间为7月17日;2021年秋季开学时间统一为学生8月29日报到,8月30日正式上课,教师提前三天到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学期末各项工作
全市各中小学校要对照学年度发展目标,对本学期及本学年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做好考核考评和学年度自评工作。要认真组织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期末测试工作,并在测试组织、成绩呈现等环节执行好省市有关规定。做好校产管理以及文件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秩序良好、校园安全稳定。因明年中考需要,请各初中学校在学籍系统核准学生的身份证号、学籍号等信息,并通知初二、初三学生利用暑假办理好身份证。
二、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围绕学生防溺水、防交通安全事故、防疫情、防治校园欺凌、暑期研学实践、防火灾、防触电、防传染病、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应对极端恶劣天气等突出问题,对师生员工集中开展放假前的安全教育和法纪教育,要建立家校联系制度,教师要深入学生家庭开展家访活动,掌握学生在家安全情况;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校园安全巡查制度机制,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彻底整改。暑假期间,全市所有校车一律停止运行。
根据节假日安全提醒制度要求,要采取专题家长会、教师家访、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QQ群和微信群等方式和途径,告知家长履行假期监护人职责,切实承担起学生离开学校后的监管主体责任,提醒学生和家长注意防范各类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郴政办电〔2019〕19号)文件要求,全面构建学生溺水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安全责任,落实监管措施;中小学校要扎实开展好暑期防溺水“六个一”活动,切实提高学生避险防灾意识,使学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加强与政法、公安、应急、水利、农业农村、民政、卫健等部门联系,落实属地乡镇(街道)、村组(社区)监管责任,全面排查山塘、池塘、水库、河渠、深沟、水坑的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巡查巡防制度,严防暑期学生溺水事故发生。要建立健全校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要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巡逻巡查,及时处置各类风险隐患。每天16:00前,要准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科(股)报告信息。
三、抓好暑假期间疫情防控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一是做好人员管控工作。各地各学校要向学生家长发出倡议,向教职员工作出明确要求“非必要不出郴”,确有必要履行向社区(村委会)报备制度。所有学校校长离开当地时必须向管辖地教育局局长请假,所有教职员工离开当地必须向校长请假。二是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把校门关,切实做到“七个一律”(即开学前学生一律不得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教职工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学校值班领导一律在岗带班,校园内居住人员情况一律摸排登记)。三是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各学校每日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报平安,每周四15点以前报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报表》《师生员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表》到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四是开展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的区域,科学佩戴口罩、减少聚集活动。如在假期旅行途中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避免和他人接触,及时到就近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五是继续做好18-59周岁师生员工的疫苗接种工作。
四、科学安排学生暑假生活
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利用暑假补课,不得出租、出借场地给社会培训机构、个人举办复习班、辅导班;严禁在职公办教师参加由社会培训机构或家长组织的补课活动;严禁在职公办教师替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诱导、强制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参加补课、培训;对于计划在暑期开展研学实践的,需将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各学校要加强各科作业的统筹协调与总量控制,鼓励各学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布置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明礼仪宣传等实践类作业,培养学生责任意识和社会担当,传播正能量、唱响主旋律,展现新时代学生新气象新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科学引导学生假期健康生活,加强家校合作,指导学生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不要盲目攀比让孩子参加各种补习班、兴趣班,更多安排适合学生兴趣爱好特长的活动。指导学生按时作息,主动承担家务劳动,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上健康网站,不沉迷网络游戏。
五、做好假期监督管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假期中小学办学行为、校车、学校假期值班的监督和管理。对假期违规补课、违规开展研学实践、违规使用校车等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予以追责。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利用假期做好前期辍学摸排中失联学生的劝学工作。要利用假期做好校舍校产的维修维护、教学仪器设备的添置、教材教辅和教学用品的采购等工作,确保秋季按时开学。
幼儿园、职业技术学校参照本《通知》执行。
郴州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