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7月3日讯(记者 肖帅 通讯员 肖强)近日,长沙市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规范对低速电动车管理,并于202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告明确了规范管理的低速电动车类别和道路范围: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通告要求:
1、严禁任何企业或个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法律法规规定上道路行驶条件的低速电动车。
2、严禁驾驶未办理车辆登记手续的低速电动车违法上道路行驶。
3、严禁驾驶低速电动车违规从事经营性载客或货物运输。
通告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