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警大队民警驾驶巡逻艇在湘江开展水域巡查。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黄启晴 摄
气温的迅速攀升让长沙人感受到了“火爆盛夏”,游泳成了很多人喜爱的消暑娱乐活动之一,这让溺水事故进入高发季。加之暑假来临,广大学生存在的溺水安全隐患尤为突出。6日,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水警大队举行2021年度水域安全宣传日活动,发布夏季防溺水安全通告,水警不但在湘江水域巡逻“喊话”,还特意来到中小学专门针对学生群体开展防溺水宣传。
巡查
水警驾船巡江,喊话提醒“野泳者”
6日上午10时许,烈日之下极为炎热,水警大队民警驾驶巡逻艇在湘江开展水域巡查发现,有五六人在风帆广场附近的江面上游泳。民警立即喊话,对游泳者进行提醒:“请游泳的市民,不要在航道中游泳,水流湍急,注意自身安全!”
今年3月,一名50多岁的游泳爱好者就是在这片水域游泳时,腿脚突然抽筋,全身乏力,但距离岸边仍有80余米。幸亏他带了“跟屁虫”游泳包及套有防水袋的手机,当即通过手机报警求助,水警大队民警曹元煜和同事驾驶快艇及时赶到,将其救助上岸。
“在江河中‘野泳’存在多重风险。”水警大队大队长邓海鸥说,一方面,湘江、浏阳河、捞刀河等水域在汛期时水流湍急,部分水域存在暗流、漩涡,游泳者有时难以察觉危险;另一方面,湘江航道过往船只较多,驾驶员有时难以发现江面上的游泳者,容易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此外,一些人不带救生设备直接下江“野泳”,加之夏日气温高,水陆温差大,野泳者容易出现腿脚抽筋等状况,更易发生溺水事故。还有一些中小学生在没有家长陪同的情况下私自下江游泳,也存在很大的溺水隐患。
6日,水警大队还发布了溺亡事件高发水域名单,主要包括湘江亲水平台、战备码头、沙滩公园、文津码头、中山码头、湘江以及浏阳河各大桥梁附近水域、朝阳村摆渡码头、浏阳河婚庆广场河边等。
统计
去年暑期发生35起溺水警情,学生居多
“每年暑期,是游泳溺水事故的高发时期。”邓海鸥说,虽然水警等部门每年都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且市内游泳场馆也不断增多,但是“野泳”现象仍有发生。
水警大队统计发现,2020年暑假期间,该大队共接到溺水警情35起,其中因游泳溺水死亡人数为9人。这些溺水事故多发生在猴子石大桥至银盆岭大桥的市区中心水域,以及其他“野泳”点;溺水者中,学生群体居多。
6日,水警大队民警先后来到湘江风光带风帆广场、长沙市湘郡培粹实验中学,通过开设展台、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视频等,向市民群众特别是在校师生开展防溺水宣传。
“同学,放暑假后不要去江里去游‘野泳’咧!”民警一边给学生发放宣传手册,一边叮嘱他们。该手册上不但有防溺水安全通告信息,还有意外落水自救技巧、救助他人注意事项、溺水者急救办法等知识。
举措
建多个紧急救助点,提升救助速度
在“野泳”现象较多的风帆广场水域,岸边建立了一个紧急救助点。6日,水警大队向冬泳协会志愿者们发放救生圈等,为该处紧急救助点提供更多救生设备。
溺水救助必须争分夺秒,如果溺水事故发生地离水警大队趸船较远,水警救援可能会错过最佳救援时机。为此,水警大队联合冬泳协会志愿者、水上企业等多方力量,在风帆广场、渔人码头等湘江水域,分散建立多个紧急救助点,一旦周边发生溺水事故,救助点人员可实施就近救援,提升溺水警情的应对速度。
邓海鸥介绍,今年,长沙水警还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过程中,与长沙蓝天救援队开展协作,蓝天救援队人员长期轮班与水警共同值守,进一步发挥专业救援设备、救援人员的力量,提升溺水警情的处置能力。
“预防溺水,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长沙警方还将充分发挥水警的职能优势,坚持每日进行高频次水上巡逻防控,对“野泳”行为进行及时现场安全提醒及劝导,并进一步加强与水上行政部门的联系对接,联合开展防溺水宣传,在危险水域建立警示牌,强化巡逻。
提醒
家长加强看管,防止小孩“野泳”
暑假来临,长沙水警提醒学生家长,要注意看管好自己的小孩,不要让其私自下河“野泳”或嬉水。如果孩子想游泳嬉水,水警建议家长,带领孩子去正规游泳场馆。
另外,游泳者下水前必须做好热身运动,高温天气,水陆温差大,游泳者容易发生身体不适或腿抽筋现象。成年人在江河中游泳时,禁止到航道水域游泳,避免发生水上交通事故,且必须携带救生装备,因为救生装备既是安全保障也是醒目标识。
水警提醒称,市民饮酒后,切勿下河游泳,过往事故表明,饮酒游泳极易导致溺水意外事故。大家如果遇见溺水事件,应立即报警,请专业人员救援,切勿盲目下水施救,避免发生衍生事故。
新闻链接
多部门发布安全提醒
暑假将至儿童安全别放假
对儿童而言,即将到来的暑假意味着更多的收获与快乐。假期到来前,应急、交警等部门发布暑期安全提醒,广大家长一定要让孩子们远离危险行为和区域,安全时刻不能放假。
在对步行交通事故中儿童行为分析时发现,存在横冲直撞、猛跑忽然加速、中途折返的占62%。交警部门提醒,过马路无论是不是在斑马线上,存在上述行为都有极大安全风险。因此,儿童过马路前,要“一停、二看、三通过”,家长也应该不断培养孩子的安全行为习惯。
“在小区道路、停车场等区域,车辆大多数处于静止或缓慢行驶的状态,无论是儿童还是家长,都容易忽视其安全隐患。”交警提醒,不要忽视上述区域存在的潜在危险,儿童勿在小区道路、停车场玩耍逗留;此外,从停有车辆的路侧过马路时,要停下来观察路边停止的车辆是否将起步,再观察没有来车时,再从容快速过马路。
12周岁以下的儿童对复杂的交通关键缺乏准确的认知和判断,骑车上路很可能发生危险;家长骑车带孩子出行时,靠近存在视觉盲区的大货车、把孩子放在自行车车筐中也容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提醒,家长在骑行非机动车带儿童出行时,要遵守交通规则,同时要严格禁止12周岁以下儿童骑车上路,避免发生危险。
暑假期间,儿童乘车机会增多。交警部门提醒,家长应保证孩子乘坐安全合法车辆,不坐“黑车”、超员车,不要怀抱孩子乘车,应按规定使用安全座椅。此外,天气炎热,家长不要把孩子单独留在车内,避免发生意外。
暑假是儿童溺水事故的高发期,每年因溺水引发的儿童意外事故悲剧时常见诸报端。应急、消防部门提醒,在防范溺水方面,学生应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