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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学习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提高粮食流通法治水平

时间:2021-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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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暨粮食收储培训班在长沙举行。

红网时刻7月15日讯(记者 李偲)为深刻领会最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实质,进一步提升依法管粮能力,7月15日,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暨粮食收储培训班在长沙举行。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冬贵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辉、刘初荣、覃世民出席开班仪式,覃世民为学员作专题辅导。

最新修订的《条例》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给粮食流通管理带来了六大新变化:首次在行政法规中明确规定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明确建立粮食流通信用监管制度;强化政策性粮食监管并优化监管措施;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明确要防止和减少粮食损耗;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并明确监督管理职责。

陈冬贵表示,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国之大者”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条例》学习贯彻的重要意义。《条例》的修订出台,标志着粮食流通将实现进一步从“政策治粮”到“法治治粮”的根本性转变。未来,依法治粮、依法管粮将成为工作的常态。

为确保《条例》在省内贯彻实施到位,湖南正在加快《湖南省粮食安全保障规定》立法和推进《条例》配套制度修订,以夯实《条例》贯彻落实的制度基础。同时,还将强化普法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条例》内容的知晓度,引导粮食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强化粮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培育一批粮食法治领域的优秀“粮储湘军”。

培训班安排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讲解如何学习贯彻《条例》,抓好粮食收储、执法督查、粮安考核、安全生产及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邀请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专家讲解《条例》修订后如何规范执法。来自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系统的200多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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