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湖南省宣布从今年起湖南省将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施全面禁捕,具体做法是对全省5个自然保护区、36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3个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行全面禁捕,到2018年保护区内捕捞渔民全部退出,实现全省水生生物保护区范围内永久全年禁止生产性捕捞作业。
近几年来,湖南省对水生态的保护力度逐年加大,禁捕方面体现在禁渔期的延长和范围的扩大,继湘江和洞庭湖区实行畜牧“退养”之后,湖南省从2017年1月开始,又将省内10座大型水库及其主干流两岸500米范围内都划定为禁渔禁养区。而这一次的禁捕,针对的是湖南省内的所有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并且提出了到2018年保护区内捕捞渔民全部退出,实现全省水生生物保护区范围内永久全年禁止生产性捕捞作业,可以说是史上最严的禁捕措施。
与禁捕同步进行的是增殖放流、渔业产业转型等各项保护措施,为修复渔业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2017年湖南省计划向天然水域投放青、草、鲢、鳙等鱼种8.3亿尾。同时,今后湖南的渔业养殖将向生态和休闲方向转变,积极发展垂钓、水族观赏、渔事体验、科普教育等多种休闲业态,政府也将鼓励和支持农户依托青山绿水、利用退养后闲置的设施设备发展农家乐、渔家乐,培育库区移民形成新的增长点。实际上,湖南水域环境明显改善,渔业资源呈稳步回升态势。监测数据显示,2016年,湘江流域放流鱼苗鱼种2.2亿尾(粒),对湘阴―城陵矶水域“四大家鱼”的贡献率达到3.03%;洞庭湖区放流鱼苗鱼种1.46亿尾,对洞庭湖鱼类资源贡献率达1.65%。此外,洞庭湖放流的鲢鳙鱼还转移消耗水体中氮97.60吨,磷26.35吨,取得较好的生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