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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问 | 呼吁长沙地铁安检服务更规范

时间:2017-06-19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外地来湖南游玩的旅客,在凤凰买了个弹弓玩具作为孩子的礼物,然后游玩张家界,再坐火车到长沙,都没有问题。5月31日,我准备从长沙坐高铁回家,在黄兴广场地铁站准备乘地铁的时候,安检员检查出我的弹弓,以具有危险性为由,直接没收我的弹弓。其他地方过安检都没有问题,检查完后都还给我了,这里为何不行?后来我说我先不坐地铁,拿出去邮寄至我家,但安检员仍说不行,不把东西还给我。安检员凭什么没收我的物品?

一名乘客

记者调查:

对此,长沙轨道交通集团有关部门回复称:为全面保障公共安全,目前长沙地铁安检标准中,弹弓等属于禁止携带物品范围,属于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

随着长沙地铁的开通,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地铁出行,但人们对于地铁安检的规定并不是很熟悉,类似的投诉纠纷时常发生。5月7日,一名乘客反映,自己在购买了一把圆头刃长度不超过15厘米的水果刀过安检仪时,安检员发现后不许他进站。该乘客认为自己购买的水果刀不属于管制刀具,可以乘坐交通工具。

记者就此采访了本报常年法律顾问李春光律师,李律师认为,地铁运营方为了广大乘客的安全,在安检时严格把关无可非议,但应当依法依规。根据《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和长沙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4月1日制定实施的《长沙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四条,禁止携带进站的物品主要有以下几类:(一)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易燃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二)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持有效证件执行公务的特殊人员携带的除外);(三)犬只、家禽等动物(盲人携带的导盲犬、执行公务的警犬等国家规定的具有特殊功用的动物除外);(四)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和尖锐的物品;(五)气球、带压容器、非折叠自行车、电动车等物品;(六)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物品。对于乘客携带的上述类别禁止携带进入车站的物品,作为地铁管理方依据法律规定也只能是限制乘客进入车站乘车,而无权没收或禁止乘客对携带的物品自由做出处理。

呼吁长沙地铁加强文明乘车与安全检查标准的宣传力度,同时做好安检员培训,提供更规范的服务。

湖南日报记者 欧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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