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近5年内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获8000元资金扶持,从即日到9月30日(工作日)之前可申报。
扶持资金补贴标准为每年每户8000元,同一申请对象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未享受者另创办项目仍可继续申请),但正常经营同一创业项目可连续三年申请扶持资金补贴。
据介绍, 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包括:
在株普通高等学校近5 年内(如2017 年申报,要求毕业时间为2013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以此类推)全日制毕业生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近5 年内派遣回株的株洲籍全日制毕业生;近5年内毕业的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株洲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创业项目符合国家鼓励的产业政策(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办理工商登记3 个月以上,且依法依规稳定经营。
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以在市创业服务网下载《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和《创业计划书模板》并填写完整;申报资料报送创业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材料包括《株洲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 张等。届时,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将对创业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株洲晚报记者 李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