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长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和长春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幸福长春•圆梦助学”活动新闻发布会。长春市2017年“幸福长春•圆梦助学”活动正式启动,对困难家庭中、高考后升入上一级学校的学生开展集中资助、救助。发布会上,长春市民政局、长春市教育局、长春市总工会、长春市慈善会、长春市残联相关领导针对2017年“幸福长春•圆梦助学”活动进行了详细介绍。
2016年,资助救助各类学生6404人发放助学金1181.35万元
长春市民政局副局长孙晓东说:“圆梦助学活动开展十年来,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保障了困难学子公平教育权利,推动了社会和谐,促进了城市文明。仅2016年就资助救助各类学生6404人,发放助学金1181.35万元,协助办理大学生生源地贷款申请10427人,贷款8105.09万元,对求学困难学生“有一助一”。
今年,集中对这四类学生进行救助
为了开展好今年的助学活动,长春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2017年“幸福长春•圆梦助学”活动方案》,集中对2017年长春市贫困家庭中通过中、高考升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高中及中专的应届考生、特定对象在校生进行救助,助学政策以直接发放救助金为主要形式,同时协助困难家庭学生办理助学贷款。
关注一:
对城区、开发区中、高考后升学有困难的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学生提供助学救助。
高考助学标准为:低保家庭学生和孤儿学生10000元/人(九台区、双阳区为6000元/人),低保边缘家庭学生5000元/人(九台区、双阳区为3000元/人);中考助学标准为: 3000元/人(九台区、双阳区1000元/人)。
这项资助政策由长春市慈善会具体实施。
关注二:
对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完全覆盖,由于生活困难等原因仍需进一步帮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上学子女提供助学救助。标准为:新入学的本科生6000元/人,大专生4000元/人,高中及中专生3000元/人;在校本科生2000元/人,大专生1500元/人,高中及中专学生1000元/人。
这项资助政策由长春市总工会具体实施。
关注三:
对长春市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高中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高中正式学籍的在校残疾学生、困难残疾人子女提供资助。每人每年按照本科及本科以上6000元、专科3000元、中专2000元、高中1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资助。对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残疾人,在课程全部修完,取得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当年给予学费资助,资助标准为2000元。
具体由长春市残联实施。
关注四:
协助考入省内外及在省内外就读的省部属院校、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所有长春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落实“脱贫攻坚教育支持计划”,2016-2017年对长春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含高职、大专)学生给予临时生活补助,每年2000元。
长春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各部门咨询电话:
新闻发布会后,各助学活动部门将通过各种方式陆续向社会公布助学方案,并开始受理助学申请、救助资格审核和助学金发放等工作。各项助学活动的具体申请资格条件、工作流程以及相关要求,请查阅各部门制定的助学活动实施方案,也可以向各相关部门咨询。
各部门的咨询电话:
长春市慈善会:87826649
长春市总工会:88951991
长春市残联:88671277
长春市教育局:81151227
吉网 吉刻APP记者 刘晓宇 实习生 文铭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