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长春市纪委部署要求,德惠市纪委开展了扶贫领域、软环境领域、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村霸”三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了一些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问题。现将四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德惠市岔路口镇安监站站长康振伟违规处置集体资金资产问题。2004年至2005年,时任岔路口镇朝阳山村党总支书记康振伟将其向村民收取的水泥路集资款6.76万元用于支付村里费用;2005年11月,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私自决定用防护林抵顶修路工程款。因康振伟已于2016年6月1日被德惠市纪委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经德惠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康振伟开除党籍处分。
德惠市布海镇双庙村党总支书记韩家胜违规收取农合医疗款问题。2007年至2011年,时任双庙村党总支书记韩家胜违规收取低保户农村合作医疗款0.86万元,并将此款用于支付村里费用。韩家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德惠市同太乡苇塘村党总支书记隋相德、文书马守辉违规认定危房改造资格问题。隋相德、马守辉在负责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将不符合改造条件的马守任、隋相海纳入改造范围,使二人领取补助款3.35万元。隋相德、马守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德惠市天台镇新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海杨违规处置集体资金问题。2016年,新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海杨没有将本村林带承包金及上半年收取的水费共5.51万元按照规定入账,而是用于支付村里费用。刘海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4起典型案例,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造成了不良影响。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端正态度,敬畏纪律,严守规矩,切实引以为戒。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