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开始,吉林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坚持“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理念。目前,在吉林省,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城市有2个:珲春市、长春市。被吉林省林业厅授予“吉林省森林城市”称号的城市有10个:珲春市、梅河口市、磐石市、敦化市、桦甸市、临江市、柳河县、通化县、集安市、辉南县。通化市正在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过程中,近日将迎来检查验收。
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到指标并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2011年6月,珲春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这是吉林省第一个国家森林城市。珲春市累计投入创森林城资金4.35亿元,森林覆盖率达到85%,城区绿化覆盖率42.1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2平方米。一个生态美丽、绿色宜居的边境口岸城市,以其满城翠绿、生机勃勃的崭新形象展现在世人面前。
2016年9月,长春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长春市每年投入的森林城建设资金超过50亿元,都市区新增森林绿地17170.89公顷,平均每年完成新造林面积占都市区面积的1.1%以上。一块承载天地精华的绿翡翠,镶嵌在浩瀚的东北平原,无边的黑金沃土之上。
森林城建设,使得吉林省的绿水青山变成了金山银山。2016年的《吉林省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报告》显示,长春市的森林每年产生的生态服务功能总价值达145.58亿元,通化市的森林每年产生的生态服务功能总价值达829.72亿元。
目前,继通化市正在努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之后,临江市、敦化市也开始了申请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步伐,安图县和九台区正在申请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吉林人民正在努力地植树造林、增加绿地,在城市中播撒绿色。未来,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城市,走出灰暗阴霾,享受绿色带来的美好生活!
吉网 吉刻APP记者 李志明 实习生 刘梦 通讯员 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