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辽源市纪委消息:近期,经辽源市委批准,辽源市纪委对辽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党组书记王健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健违反工作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单位出现公款旅游、报销个人费用问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单位在银行账户中提取和存入现金不办理会计手续、不进行会计核算,违规挪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资金;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款、挪用公款给企业使用,数额巨大。侵占公款、挪用公款问题涉嫌犯罪。
王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辽源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辽源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健开除党籍处分。经辽源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报辽源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王健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王健简历
王健,男,1962年12月出生,汉族,吉林省长岭县人,大学学历,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
1989年5月任辽源市西安区财政局副局长;1994年7月任辽源市西安区财政局局长;1999年7月任辽源市西安区副区长;2006年9月任辽源市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2010年4月任辽源市龙山区委常委、副区长;2011年8月任辽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党组书记。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