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吉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坚决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和省委整改要求,推动立行立改。省纪委会同省委巡视办,对47家责任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全力推动79个具体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努力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工作抓深做实。紧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安排要求等问题,努力把监督执纪问责各个环节抓深抓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从2016年到2017年7月底,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81起,给予纪律处分1135人。
从严开展执纪审查工作,坚决把腐败蔓延势头遏制住。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一律严格执纪、铁面问责。今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14324件,立案9712件,其中涉及地厅级干部14件、县处级干部322件;处分干部787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70人。同时,加大对基层腐败问题的整治力度,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66个,给予纪律处分70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1人,在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通报典型问题37起。
全面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促进问责形成常态、形成震慑。切实提升查处的强度、震慑的力度,重点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开展问责。今年1至7月,全省共问责党员干部254人。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