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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屡禁不止“天降”玻璃砸伤行人

时间:2017-08-07

  现如今,城市的高层住宅越来越多,市民正享受着日益舒适和便捷的生活环境,但始终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就是高空抛物。近年来,高空抛物所引发的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不少市民也对这样的“飞来横祸”心有余悸。

  8月5晚,在长春市亚泰杏花苑发生的这一幕,就让市民气愤不已,网友@悟空企划发文称:“长春二道区亚泰杏花苑高层发生高空掷物伤人事件,所掷物为玻璃,将行人瞬间砸到抽搐,已紧急送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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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微博截图

  “高层小区经常发生窗外掷物行为,比如装满卫生纸的垃圾袋、脏水、水果核等等,今天更甚,居然扔玻璃了!”网友@悟空企划还在微博中呼吁:“不要向窗外掷物,为了别人的安全,也为了家人和你自己的安全。”

  在微博回复中,不少网友参与了互动,@拉拉乔驾到说:“这种人一定要揪出来,害群之马!走法律途径,不承认就起诉所有住户。”@东北说事儿人:“住进楼房,不代表素质也提高了!”@蠢猪柳佳:“高层即便是小石子颗粒也容易伤人,重力加速度太可怕了。”

  在未能联系到网友@悟空企划后,记者在6日来到亚泰杏花苑小区实地踏查,发现该小区位于二道区东盛大街以东、安乐路以南,高层住宅足有20多层。现场走访时,小区居民李女士说:“几年来,小区高空抛物的现象依然存在,虽然没有出现过重大伤亡事故,但也让我们提心吊胆。”她告诉记者,夏季和冬季,刮风下雨时,他们总担心居民楼发生高空坠物,“在阳台上放置花盆、杂物如果被大风刮落,也会伤及过往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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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泰杏花苑小区

  该小区的值班保安也表示,“是有居民向物业反映高空抛物的情况,我们平时也会劝告居民,不要从窗口乱扔东西,不要在阳台上放置花盆等物品。”记者了解到,该小区住户较多,发生类似高空坠物或抛物现象时,谁也不会主动承认,没出大事最后都不了了之。而小区物业并无任何处罚和强制权力,最多只能提醒进行警示,若是抛物者依旧我行我素,也没有更好的处理办法。

  那么高空抛物的危害究竟有多大?据了解,一枚鸡蛋若从4楼坠下砸中人头,能使头部红肿起包;从18楼坠下,能砸破行人头骨;从30楼坠下,能致人当场死亡。

  “除了一些杂物之外,如果一些居民抽完香烟,往窗户外一甩,未灭的烟头落入易燃物中,极可能引发火灾,”东站社区工作人员李雨泽告诉记者,“社区除了要进行高空抛物危害的普及和宣传之外,家长也要对孩子进行教育,避免因孩子贪玩、缺乏安全意识而造成伤人事件。”

  此外,就高空抛物责任进行划分的问题,长春市的王慧宇律师表示,高空坠物一般被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故意,一种是意外。前者是一种自私损人的行为,比如从窗户向外抛撒垃圾、生活用品等;后者则是由于客观条件引发的意外事件,比如风把玻璃吹落,墙体瓷片由于年久脱落等。但是,不管是哪一种行为,高空坠物都被认为是一种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王律师说,如果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涉事高层建筑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应承担补偿责任。

  目前,警方已受理此案,案件仍在调查中。

  吉网 吉刻APP记者 路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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