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学在即,长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旨在深入落实《长春市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条基准”》,确保长春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引导全市各中小学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依规办学、科学治理。
该《通知》明确了十个方面事项:
一、组织好各学段、各学科集体备课工作。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标准,依据课程标准组织教学,合理把握教学容量和难度要求,确保起始年级零起点教学,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市教研室统一组织开学初全市各学段、各学科的集体备课。要统一教学内容、要求和进度,规范教学过程。各中小学校负责组织好本校的集体备课。
二、开展开学视导检查工作。成立市、县(市)区两级专项视导小组,以发现、研究、解决学校发展过程中薄弱环节为重点,结合“走遍校园”、“一线工作日”等活动开展全面视导,做到地域全覆盖、学段全覆盖。在视导过程中,坚持视导调研与评估检查相结合,对视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视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依规落实三级课程计划。严格执行三级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的所有课程。根据国家教育部《义务教育小学科学课程标准》,2017年秋季入学起,将科学课纳入1—2年级教学计划,要提前做好教师培训,提高教师专业能力。
四、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和作息时间。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学生在校时间的相关要求(小学在校时间不含“蓓蕾计划”课后免费托管时间)。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以各种名义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讲授新课。
五、起始年级实行电脑均衡分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起始年级全部实行电脑均衡分班,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高中班额不超过50人。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任何形式的实验班、重点班、直升班。要将本校电脑均衡分班名单在校园内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监督。要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保障学生平等接受教育权利。
六、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按照《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升级毕业升学学籍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中小学新生建籍工作。要加强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中小学招生的相关规定及《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学籍核办工作。
七、严格落实师德师风要求。要把师德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通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树立身边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做到知从业规范,明权利义务,持职业操守,弘工匠精神,不从事有偿补课,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八、进一步规范涉外办学。涉外办学教育机构要严格落实与外方签署的合作协议,切实引进国外课程、外籍教师等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制定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课时。要对引进课程和教材的内容进行审核,并将课程和教材清单及说明上报市教育局备案。聘用的外籍教师应持有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并具有所教授学科的教学资质证明。以国际课程为主、颁发国际文凭的学校或项目应将语文、政治、中国历史、中国地理等四门课程作为必修课程。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建立学籍、单独编班。
九、做好新生军训工作。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或《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军训工作。科学制定军训方案及安全预案(含时间、地点、受训人数、组织机构、责任分工、施训部队等),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中省市直属学校报市教育局,其他学校报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
十、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要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建立责任清单。开学前,要组织一次安全大排查,重点排查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配电房、在建工地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并彻底进行整改。开学后,要把师生安全教育作为开学第一课,加强对学生防火防盗、紧急避险、疾病预防、生长发育、青春期保健、欺凌防范等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通知》明确,职业院校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吉网 吉刻APP记者 刘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