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长春市2017年度职称评聘工作部署会议在市委党校召开。会议召开标志着长春市今2017年职称评聘工作正式启动。
据悉,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长春市2017年将试行职称申报成果“代表作”制度,职称评价将重点体现在职称论文、科研项目成果以及发明专利或具有权威部门认定的独创性业绩等方面。暂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作统一要求,确有需要的行业和单位,可自行研究制定考试,纳入本行业或单位职称评审的考核体系。
同时,打破户籍、地域、身份等限制,放开职称申报门槛。对转任现岗满1年且具有本岗位相应业绩成果的人员,实行职称同级改职审评制。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定向评审、定向使用”制度。对有行业准入限制和对人身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学历专业的要求进行职称申报。进一步深化卫生系列职称制度试点改革,推进1-2所公立医院参加全省试点建设。
据了解,会上还印发了《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7年吉林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和《吉林省职称评聘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
来自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市直相关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评聘结合”改革试点单位负责职称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共计近500人参会。
吉网 吉刻APP记者 丁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