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涉嫌危险驾驶罪,本应主动接受法律制裁。但在农安县却有这样一个驾驶人,醉酒驾车造成交通事故后,拒不接受处罚,被警方上网通缉。他最终还是没有逃脱法网。
6月29日,陈某,男,44岁,住长岭县巨宝镇,酒后驾驶吉J56H**号小型汽车行至合乌公路71公里处时,与付某驾驶的吉A03A**号吉普车相刮。事故发生后,经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农安县大队伏龙泉中队出警处理,陈某涉嫌酒后驾车。经权威部门检测,陈某血乙醇含量已达到醉酒驾车标准,构成危险驾驶罪。在案件后续办理中,多次传唤陈某都未到案接收处理,被农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上网通缉。
伏龙泉中队非常重视追逃工作,先后两次前往长岭县巨宝镇,摸排陈某的落脚点。8月7日晚,伏龙泉中队民警再次赶赴巨宝镇,最终查清、确定陈某在巨宝镇与伏龙泉镇交界地带某砖厂打工。8月8日早,伏龙泉中队民警在该砖厂将陈某抓获。
目前,陈某已被刑事拘留。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