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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开展新学期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清零行动

时间:2017-08-23

  8月23日,吉网、吉刻APP记者从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新学期开学在即,为贯彻公安部“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部署要求,针对校车安全,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集中组织开展“四个一”行动,即: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集中开展一次隐患排查、集中开展一次整治行动、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提示,全力清零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防范涉校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检查

  开学前,全省各级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深入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及校车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逐校、逐企、逐车、逐人见面,一个不漏。要督促学校、校车企业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校车安全内部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要督促校车企业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安全维护,确保卫星定位装置齐全有效,强化校车安全监管。

  集中开展一次隐患排查

  开学前,全省各级交警部门要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校车源头安全隐患,杜绝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提供校车服务。要全面清查校车使用许可、安全技术检验、安全设备配备等情况,禁止使用未取得有效校车标牌和报废、拼装、逾期未检验等安全隐患车辆,以及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不全或失效的车辆接送学生。要全面清查校车驾驶人年审、交通违法、事故责任等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严格依法注销校车驾驶资格;对未及时年审或处理违法、事故的,要督促及时处理,在开学提供校车服务前务必清零。要会同交通运输、住建、安监等部门,再次排查校车行驶路线安全隐患,特别是农村地区县乡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报告党委政府、通报相关部门,督促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

  集中开展一次整治行动

  开学第一周,全省各级交警部门要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校车秩序整治,在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的重点路段时段,增设临时执勤点,加强路面执法检查,严查超员、超速、非法改装、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严打“黑校车”,并指挥疏导社会车辆履行避让义务,确保校车安全通行。农村地区要切实发挥好“两站”、“两员”作用,及时劝阻、纠正、举报“黑校车”、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要适时组织执法直播,曝光一批典型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宣传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提示

  开学前,全省各级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交通运输等部门,深入学校和校车企业召集安全管理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开展一次面对面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开学第一周,要督促学校上一次新学期交通安全课,组织一次事故逃生和应急处置演练,提升教师、学生及家长、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守法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交通安全出行常识和提示信息,引导学生不乘坐超员、非法客运和货运车辆,劝导家长不租用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接送学生。要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鼓励群众举报“黑校车”和校车违法行为。

  吉网吉刻APP记者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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