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源市通报了7起扶贫领域失职渎职、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这7起典型问题是:
东丰县猴石镇安业村原村主任高德清拖欠村民危房改造补贴款问题。2014年1月,时任村主任高德清违规私自将本村村民郭某的危房改造补贴款1.6万元取出后,只交给郭某1000元,其余1.5万元以借用名义占用,并约定于当年4月还清。还款期限到后,高德清仍故意拖欠郭某危房改造补贴款,直到2016年2月才陆续还清。高德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东丰县猴石镇乡建办原主任马兴洲违规收费等问题。2013年5月,马兴洲违反《吉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不允许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的规定,以“未批先建”罚款的名义收取安业村村民郭某500元,并将此款占为己有。2014年1月,马兴洲违反有关规定,在未通知本人的情况下,擅自将安业村村民郭某的1.6万元危房改造补贴款存折交给时任该村村主任高德清,并将存折密码一并告知,致使高德清私自将郭某危房改造补贴款取出并长期占用拖欠不还。马兴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丰县东丰镇西城社区网格员车桂梅不履行工作职责致使他人违规享受租赁住房补贴问题。2008年2月,东丰镇居民赵某为享受租赁住房补贴待遇,采取伪造住房租赁协议的手段,向所在社区网格员车桂梅提交了申请材料。车桂梅在未经审核的情况下,为赵某出具无房证明,并在审批材料上签字,致使赵某自2008年至2016年违规领取租赁住房补贴共计1.08万元。车桂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丰县三合满族朝鲜族乡党委副书记高顺斌利用职务影响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问题。高顺斌任东丰县黄河镇农业经营管理站站长期间,默许时任该镇涌泉村党支部书记李明韧违规为其岳父母申报低保,该镇民政办主任赵忠文未正确履行调查审核职责,予以上报获批,致使高顺斌岳父母自2012年6月至2015年2月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7444元。高顺斌、赵忠文、李明韧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辽县住建局副局长王绍忠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问题。王绍忠任东辽县渭津镇人大主席期间,采取向凌云乡凌镇村党支部书记杨某打招呼方式,帮助其居住在凌镇村一组的哥哥违规办理低保,致使其自2012年7月至2016年12月领取低保金共计7641元。王绍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辽县辽河源镇原副镇长王文江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问题。王文江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力违规为儿媳和孙女办理低保,致使该二人自2011年11月至2017年5月领取低保金共计29955元。王文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辽源市龙山区寿山镇忠诚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主任廖成文违规为村民办理低保问题。廖成文在明知村民王某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下,违规为王某申报低保,致使其自2013年1月至2016年10月领取低保金共计5447.5元。廖成文还有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扶贫工作是重大民生工程,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必须严肃处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以上七起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