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7日起,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除隐患、强管控、降事故、保畅通”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综合运用电子警察抓拍、指挥中心视频巡检等科技手段及现场执法,对“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两闯”(闯红灯、闯禁行)等容易致乱致堵致祸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执法管控力度。
8月24日、25日两天,长春交警在路检路查时,连续查获两起毒驾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8月24日15时许,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农安县大队民警在农安镇宝塔街与黄龙路交会处执勤时,发现一辆无牌小型汽车由北向南行驶。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面对民警的询问,该车驾驶员说话含糊不清,面部表情符合吸毒特征,疑似吸毒后驾驶机动车。
按照法律规定,民警将该名驾驶员带到农安县公安局办案中心进一步调查,确认该驾驶员人名叫卢某某,男,34岁,家住农安镇,其驾驶证为注销状态,驾驶的机动车原号牌为吉A*****,他的毒品尿液试板检测结果呈阳性。
卢某某因无证、吸毒后并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2200元的处罚,其驾驶的机动车被依法扣留。
8月25日16时10分左右,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宽城区大队五中队中队长王国成在西广场西广大街口执勤时,发现一辆黑色奔腾轿车停在公交站点,形迹可疑。
王国成上前准备进行检查时,透过车辆风挡窗户,发现一名男子在驾驶员位置正用针管对自己的右手臂进行注射。王国成想拉开车门对驾驶员进行询问,结果发现车门锁着。驾驶员抬头一看,连针管都没顾得上拔,开车就跑。
王国成断定该人有毒驾嫌疑,立即通过警用电台呼叫同事在下一个交通岗布防。经过两名民警和三名协警合力堵截,终于在人民大街与新发路交会处将该车截停,协力控制住违法嫌疑人,并将其带到西三条派出所。
经询问和检测,该名驾驶员对自己的毒驾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第六十七条第六款规定,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