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原市纪委通报了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11起典型问题是:
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张兆富等七人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5月,张兆富与前郭县公积金管理局原局长张凤才、扶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原局长王锡贵等人借去桂林学习培训之机擅自绕道深圳旅游,并将深圳旅游期间产生的交通费及住宿费6680元分别在各自单位报销;2013年9月,张兆富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经济师韩希春、乾安县公积金管理局原副局长张岩、前郭县公积金管理局局长赵志达、长岭县公积金管理局副主任科员高大勇借去乌鲁木齐学习培训之机擅自绕道敦煌旅游,并将敦煌旅游期间产生的交通费及住宿费6085元分别在各自单位报销。张兆富等七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报销费用已被责令全部退还原单位。
松原市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实物配租管理科科长王铁违规向公务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礼金问题。2014年6月,王铁请宁江区民政局社会事业救助中心原主任王某帮其亲属和朋友共计5户办理低保手续,并送给王某礼金人民币5000元。王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风华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兰月成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至2015年,经兰月成同意,风华中心小学借参加区教育局组织球赛之机违规公款吃喝5894元,并以招待费名义入账核销。兰月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扶余市粮食局安监科长班德来等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2月,扶余市粮食局安监科科长班德来、计调科科长张忠健等人到增盛粮库检查工作期间,在增盛粮库副主任刘晓峰陪同下多次违规用餐并饮酒。班德来、张忠健、刘晓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扶余市新站乡新西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天君违规公款旅游、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7月,经王天君决定并安排本村干部和党员共计19人去查干湖旅游1天,期间发生交通费、就餐费合计2700元。后经该村报账员杨术春经手制作1枚虚假清理排水沟用工票据将上述费用核销。王天君、杨术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前郭县司法局宝甸司法所所长兼宝甸乡长力村党支部书记于海龙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3月,于海龙工作日期间驾驶本单位制式警车(吉JD201警)上下班,节假日期间未经批准使用警车并将警车停放在自家楼下。于海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前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光宇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4月工作日期间,刘光宇驾驶本单位制式警车(吉JO9391警)办私事。刘光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岭县流水镇卫生院院长贾红志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5年4月、5月,经贾红志同意,长岭县流水镇卫生院违规向单位职工两次发放绩效工资共计2.02万元。贾红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绩效工资已全部返还该镇卫生院。
长岭县环城工业集中区防保站站长王利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吃喝等问题。2013年和2015年间,经王利同意,长岭县环城工业集中区防保站分别以劳务工资和下乡补助名义违规向本单位职工发放补贴共计26230元;2013年,该站违规发生公款吃喝招待费共计10830元并入账核销。王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乾安县赞字乡前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朱金中违规滥发补贴问题。2014年12月,朱金中因拒不执行前率村村委会与村民周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的生效判决被乾安县人民法院司法拘留15日,朱金中以此为由擅自决定给自己发放补贴7500元。朱金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乾安县大遐畜牧场身字分场党支部书记兼场长王鹏翔、副场长徐彦军违规接待问题。2014年8月、11月,徐彦军分两次花费公款1.1万元违规购买200斤散装白酒用于该分场食堂招待,并开具两枚“白条”票据,经王鹏翔签批同意后入账报销。王鹏翔、徐彦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11起典型案例涉及党员干部违规送礼、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滥发津贴补贴等问题,均系顶风违纪行为,必须严肃查处。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