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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通报三起生态环境监管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

时间:2017-09-19

  近日,白城市纪委通报了3起生态环境监管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这3起典型问题是:

  洮南市草原站站长王海波、副站长冯景贵、监察科科长张志刚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草原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问题。自2005年开始至2013年为止,洮南市二龙乡二龙村国土二调较一调时草原面积减少了100.52公顷。王海波、冯景贵、张志刚不认真履行草原生态环境监管保护职责,致使二龙乡二龙村草原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王海波、冯景贵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免去行政职务;张志刚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通榆县向海乡水利工作站站长李平、兴隆山镇水利工作站站长侯建林、兴隆山镇长发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臧志安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河道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问题。2013年至2017年,李平、侯建林、臧志安不认真履行河道生态环境监管保护职责,致使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霍林河河道生态环境遭到破坏。2017年8月25日,李平、侯建林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2017年8月28日,臧志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大安市两家子镇林业站站长刘国新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林地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问题。2016年至2017年,刘国新不认真履行林地生态环境监管保护职责,致使村民吴某擅自挖掘林地共计261平方米,林业生态环境遭到破坏。2017年8月25日,刘国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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