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长春新碧丽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发出搜查令,对酒店进行现场搜查。这是近几年来绿园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搜查令之一。
被执行人长春新碧丽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涉及多起劳动争议和租赁合同纠纷。在执行法官依法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执行法律文书后,被执行人依然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案件执行过程中,绿园法院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突破执行困境,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绿园法院决定采取措施,对长春新碧丽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搜查。
9月14日上午7时许,绿园法院执行局干警整装出发来到新碧丽湖酒店。在酒店内,没有发现酒店法定代表人鞠某的踪影。执行人员向经理出示了搜查令之后,开始对其办公室、客房、财务室等场所进行进场搜查,查找隐匿财产的证据材料和相关财产线索。
在搜查过程中,该公司财务人员隐瞒自己身份,私自进入财务室试图掩盖公司财务的真实情况,并以自己不了解账目,不持有储物柜钥匙等方式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在法官多次劝说无果的情况下,当场将其戴上手铐,带回法院进行训诫,并依法追究其妨碍法院执行的法律责任。
执行法官对财务室进行了彻底清查,从垃圾桶、卫生间各个角落找到被隐匿的财务单据,并依法对相关财务账册、收费单据等相关资料进行扣押,带回法院进行财务审计。在搜查过程中,法院干警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
年初以来,长春市绿园区法院以全力破解执行难为工作重点,不断创新、灵活运用各种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此次运用向被执行人发出搜查令的强制执行措施,不仅进一步掌握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为下一步执结案件打下了基础,而且有效地加大了执行威慑力度,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创造辖区和谐诚信的法治环境。
吉网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