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7时50分许,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治安巡逻大队安龙泉中队民警在102国道巡逻管理时,查处一台超员大客车。
经查,该车为长春前往德惠市郭家店镇的大客车,核定载客人数为47人,却实际拉乘了61人,超员14人,超员20%以上50%以下。民警责令驾驶员将超员乘客转运后,依法对该车驾驶员处以罚款1000元,扣12分,驾驶证降型的处罚。
长春交警提醒:客车超员会增加车辆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使得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另外,超员乘客几乎没有任何安全防范措施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将会尤其危险。为了您的他人的安全,请不要乘坐超员车辆。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