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抚松县纪委消息:日前,经抚松县委批准,抚松县纪委对抚松县教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卢云福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卢云福在担任抚松县教育局局长期间,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传统节日(春节)、儿子结婚之机收受他人礼金,以学习为名到北京公款旅游;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和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涉嫌犯罪。
卢云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抚松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报抚松县委批准,并经白山市纪委报白山市委批准,给予卢云福开除党籍处分,经抚松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报抚松县政府批准,给予卢云福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卢云福简历:
卢云福,男,汉族,大专学历,1969年11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抚松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副局长级),抚松县万良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抚松县兴参镇党委书记、镇长,抚松县审计局局长,抚松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共抚松县第十五届县委委员。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