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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公司负责人注意啦 违法车辆屡次不整改你也会被处罚

时间:2017-09-23

  9月22日,吉网、吉刻APP记者从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五类重点车”的管控力度,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五类重点车”严重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月行动。9月20日,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高速公路公安局双辽分局再次约谈了双辽市客运公司负责人李玉丹,并对其进行处罚。

  7月15日,张晓军驾驶的大型普通客车吉C60003在长深高速桑树台站口实施超员载客违法行为。同日,驾驶员马国清驾驶的大型普通客车吉C66999在长深高速公路红旗站口实施超员载客违法行为。8月19日,李成库驾驶的大型普通客车吉C66066在长深高速桑树台站口实施超员载客违法行为。以上三辆大型普通客车均所属于双辽市客运公司。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双辽分局再次约谈了双辽市客运公司主管负责人李玉丹,与其签订了《客运企业交通安全承诺书》,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对双辽市客运公司“构成超员经处罚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对公司负责人李玉丹给予罚款3000元的处罚。双辽市客运公司主管负责人李玉丹表示,今后一定依法守规经营,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公司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全力抓好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超员、超速、违法停车上下客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吉网吉刻APP记者 王涛 通讯员 陈旭 薛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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