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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的出租车突然起火 关键时刻长春交警冲了上去

时间:2017-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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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2日,吉网、吉刻APP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9月12日14时43分,长春交警南关大队政秘科长陈晨带领民警刘闯在南四环路与芳草街路口执勤时,路口突然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大型货车沿南四环路由东向西闯红灯通过路口,与沿芳草街由北向南行驶的出租车相撞。

  陈晨发现此事故后,立即组织刘闯查看出租车驾驶员及乘客伤情,保护事故现场。经查看,车上司乘人员并无大碍,出租车车损较为严重,车头被撞得完全变形,发动机损坏严重。随后民警将肇事大货车驾驶员控制,等待进一步处理。

  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出租车突然起火,民警刘闯见状果断跑向路口西南角一单位,借来灭火器将火扑灭。出租车司机董某显然已经吓坏了,断续告诉民警称该车改装了天然气,天然气罐并未关闭,随时存在爆炸危险。

  民警刘闯表示:“当时也就是一瞬间的事,没时间来得及想自己的安全问题,只是想着千万别发生爆炸,千万别伤到附近群众,过后还真挺后怕的!”

  长春交警提示您:发生事故后要及时善后,妥善安置好事故车辆,及免发生次生事故。如果汽车在行进过程中发生火灾,不要惊慌,驾驶员应迅速停车至路边,关闭发动机,断电下车。若火势不大,可以立即用车载灭火器扑救;若火势无法控制,应立即拨打119报警。此外,汽车自燃时,灭火方法要得当,一定要注意个人防护。汽车电气故障或者接触不良,是引发汽车自燃的原因之一。建议广大车主,在日常行车中要对汽车故障保持应有的警惕,一旦发现任何故障,都要及时检修、排除,一定要按照规定的保养周期和保养里程进行保养。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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