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年来国家加大水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全国各省市污水治理工作也不断深入。为了考核各地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情况,国家住建部制定了科学的评分标准体系,每季度对全国36个重点城市的生活污水处理情况进行评比排名,通报各地污水处理工作情况。
为了做好长春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自2016年初以来,长春市建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坚持“结果导向、目标评比”的工作思路,不断强化生活污水处理过程管理,加强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监督,确保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针对过去长春市生活污水处理考核排名靠后的状况,市建委认真分析国家污水处理考评体系,深刻剖析长春市生活污水处理现状,找出问题短板,明确了下步相关工作的开展方向。针对生活污水处理厂多部门监管、管理界面模糊等问题,市建委主动与环保、属地政府沟通,明确了环保、住建部门对污水处理厂的管理责任,建立了网格化监管界面,为加强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坚持“监督管理不丢分、劣势指标少失分”的思路,对污水处理企业严格加强日常管理和行业监管,要求各厂准确、按时上报运行数据,出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定期、不定期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进行检查,强化污水处理的环节管控,确保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为了发挥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作用,市建委多次与水务集团、城开水务、柏林水务等企业进行座谈交流,掌握了解企业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总结表彰企业的优秀管理经验,营造企业互相学习的管理氛围,树立长春市污水处理企业榜样,不断激发企业的责任心和管理活力。
经过一年半的不懈努力,长春市生活污水处理在全国36个重点城市中的考核排名不断上升,在今年上半年的考核中排在了第6位(2016年1季度排名34;2季度排名32;3季度排名28;4季度排名29;2017年1季度排名第10)。
吉网 吉刻APP记者 李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