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14时57分,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黄河路消防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位于东八条交长利路发生火灾事故,现场火势凶猛,浓烟较大。接到报警电话后,黄河路中队立即出动两辆水罐车及17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中队到达现场后发现起火的是三辆停放在路边的小轿车,车内无人员被困,同时车辆不时发出“嘭嘭”的清脆爆炸声,并且小轿车油箱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现场伴随着汽油的燃烧浓烟滚滚。
现场指挥员迅速了解情况后,下令立即开展救援。警戒组官兵迅速配合交警对现场实施警戒,防止路过车辆及人员靠近;灭火组利用主战车出三支水枪、一支泡沫枪对大火进行扑救,其中一支水枪使用开花对燃烧的汽车进行冷却降温,防止因高温油箱发生爆炸,一支水枪对汽车旁的建筑外墙保温材料进行冷却,防止火灾蔓延,第三支水枪对现场泄漏的汽油进行稀释,同时泡沫枪对已燃烧的汽油及车身进行扑灭。
20分钟后,火势得到初步控制,中队指挥员立即调整战斗部署,命令灭火组将水枪阵地前移,对起火部位进行直击。
30分钟后,大火被成功扑灭。中队指挥员继续命令灭火组对事故车辆进行仔细检查,确保不会发生复燃后,将现场移交现场交警后,中队收整器材归队。
吉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