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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农安被确定为国家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城市和示范县

时间:2017-09-28

  近日,吉网、吉刻APP记者从吉林省卫计委了解到,日前,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确定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首批国家级示范城市和第二批国家级示范县的通知》,长春市被确定为全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首批示范城市、农安县被确定为第二批国家级示范县。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监测数据显示,截至8月26日,我省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同比增长幅度为6.9%(全国第5位),前4批试点城市(长春、延边、通化、松原)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下降到25.5元(全国并列第17位),实行按病种收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的城市比例为100%(与全国14个省份并列第1位),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提升至27.8%(全国第15位)(排名越靠前越好)。

  吉网、吉刻APP记者从吉林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下一步,我省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抓住示范工作机遇,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努力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改革经验,为深化改革立标杆、树典型,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

  吉网 吉刻APP记者 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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