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10月1日起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
吉网、吉刻APP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后万能型保险产品、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设计应提供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险费,灵活调整保险金额等功能,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这意味着市场上热销的附加万能险“以辅促主”的产品恐将失灵。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开发的长期年金保险产品,应重点服务于消费者长期生存金、长期养老金的积累,并为消费者提供长期持续的生存金、养老金领取服务。保险公司开发的健康保险产品,应重点服务于消费者看病就医等健康保障规划,并不断提高保障的覆盖面和保障的针对性。此外,保监会强调,保险产品名称应当清晰明了,突出保险产品责任特点。
吉网 吉刻APP记者 栾喜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