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市民刘某在长春站乘坐轻轨3号线进站时抵触安检工作殴打站务人员,致使一名站务人员重伤,运营工作延误25分钟。公安部门经调查核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给予刘某行政拘留3天处罚。
10月7日,轻轨3号线长春站出现长假返程大客流,站务人员严格执行对进站乘客进行安检,并按要求做到逢大件包裹必须逐一开包安检,确保广大乘客生命财产安全。安检工作使乘客进站速度缓慢,站外滞留人数增多,大部分乘客对安检工作都能理解,积极配合工作人员。14时10分左右,一名男性乘客(刘某)突然冲进安检区域,对进站口正在执行安检工作的站务人员拳脚相加,该站务人员受到人身攻击后能保持克制,没有对这名男子的恶性行为做出任何不理智的回应,始终坚守着做为一名站务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直到其他乘客劝阻,才止住了刘某暴行,但此时被打站务人员因腹部与后脑部受伤过重,已无法再站立起来。赶来的站长看到此场景,当机立断安排人员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民警到达后将刘某带走进行调查处理。
自6月30日地铁1号线试运营以来,轨道交通安防安保工作整体明显提升。截至目前,地铁1号线、轻轨3、4号线通过严把进站安检关,累计检出各类违禁品5030余起,均依规进行了相应处理,确保了乘客乘坐轨道交通出行安全。轨道交通集团提醒广大乘客,安检工作是保障乘客出行安全的前置关口,接受和配合安检工作是每位乘客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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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轻轨3号线安检工作中个别乘客由于不理解做出不理智行为,不仅对轻轨运营工作造成了影响,同时自己也付出了代价。
●3月21日17时,轻轨3号线紫杉路站当班站长在安检时,发现一名男乘客携带一桶不明液体欲进站,要对不明液体进行检查。该男子拒绝检查并辱骂站务人员,后对站长大打出手,几次将站长打倒,随后民警赶到,将其带走,对伤人者给予拘留7天,罚款500元的处理。7月20日,长春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二级,伤人者在伤者鉴定期间逃跑,现全国抓捕中。
●3月25日12时,轻轨3号线临河街站站务员在安检过程中,一名携带行李箱的男乘客不配合安检,并声称箱内有炸弹。在两次询问乘客是否真的有炸弹,乘客均非常肯定。站务员立即按《反恐防暴现场处置方案》程序进行处理,第一时间将乘客的行李箱用防爆毯覆盖,并利用隔离带将防爆毯周围进行隔离。轻轨派出所民警在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对行李箱进行认真排查,在确认没有爆炸物及其它危险品后,告诉当事人谎报有爆炸品也属于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0月8日18时40分,轻轨3号线辽宁路站站务员对俩乘客(情侣)携带的行李箱开箱安检,俩乘客不太配合,并在开箱安检通过闸机检票后声称行李箱中有炸弹。当站务员向其确认说什么,男乘客再次说有炸弹。这时站务员立即进行上报,民警和特警人员立刻赶到进行处理,经检查核实没有爆炸物后,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19点20分,民警与特警才离开车站。
吉网 吉刻APP记者 李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