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吉网、吉刻APP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10月11日20时05分,长春交警农安大队农安镇中队宋警官接到农安县局指挥中心派警称,在农安镇十里堡加油站有人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加油站闹事,古城派出所出警将闹事人带到派出所,请交警大队农安镇中队配合。
接到指令后,镇中队宋警官到古城派出所依法询问闹事驾驶人,驾驶人自称叫赵某林,持有E型驾驶证,对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吉A**196号的二轮摩托车到十里堡加油站闹事一事供认不讳。镇中队民警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赵某林进行检测,其检测结果为432mg/100mL,赵某林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赵某林进行检测。
目前,赵某林的血样已送检测部门检测,待检测结果回复后作下一步处理。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