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向四平市政府批复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据批复,同意四平市上报的《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1口地下水井组成,面积约为0.2827平方公里。设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不设准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约0.0028平方公里,范围为以水井为中心、半径30米的圆形区域;二级保护区面积约0.2799平方公里,范围为以水井为中心、半径30米与300米之间的环形区域。
批复要求四平市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