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展示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的品牌内涵,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于2017年8月20日起在全国开展东北虎豹国家公园标识(logo)系统有奖征集活动,至10月15日截稿时间止,共收到应征稿件600余件。经过初步评选、网络投票和专家组最终评审三个环节,确定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和三等奖3名,其中二等奖空缺1名。现就获奖作品公示如下:
一、一等奖
作者:刘中旭(吉林)
二、二等奖
作者:苏志怀(北京)
三、三等奖
作者:罗安东(吉林)
作者:邱永国(浙江)
作者:于清宝(山东)
四、以上获奖结果公示期为7天(11月10日—11月16日),欢迎社会各界对以上获奖作品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监督。如对本次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e-mail等形式向我单位反馈意见,并提供书面证明。如经查实作品存在抄袭、侵权、篡改等违规问题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联系人:聂冠,电话:0431-88626662,e-mail:PL6969@sina.com)
五、获奖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著作权、使用权归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所有。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除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创作者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