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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医保局下发通知:加大稽核力度 确保应参尽参

时间:2017-11-11

  为全面贯彻落实吉政办明电〔2017〕47号文件关于“吉林省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全面稽核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相关要求,吉林省医保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及时向全省印发了《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全面稽核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医保经办机构范围内开展了全面稽核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层层传导压力,凝聚力量共识,突出目标重点,落实工作要求,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经办机构要提高认识,认真领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严格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加大稽核力度,确保参保单位应参尽参、保险基金应收尽收,夯实缴费基数,把专项行动纳入到当前阶段性重点工作,推动社会保险征缴和征缴稽核工作不断走向规范,维护三险基金平稳运行。

  《通知》明确,为落实《方案》中关于“采取以中介机构稽核为主、自主稽核与中介稽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完成“实地稽核社会保险参保单位户数、人数达到100%,实现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实时掌握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工作进度,省医保局将对各地每月进行两次调度。同时,要求各地要列出问题清单、建立稽核工作台账,对照问题狠抓补缴落实、制定整改方案、任务详细分解、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按期整改销号,确保工作如期顺利完成、保证参保费用按期补缴到位。

  《通知》强调,省医保局将按《方案》要求、《通知》所规划的步骤及方式,对全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集中督查,对没有完成任务目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必要时进行追责。通过开展督查和追责措施,确保专项行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严厉查处未如实参保、未如实缴纳保险费等违法行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保险法治公正,规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缴费行为,真正实现社会保险应参尽参、应收尽收。

  吉网 吉刻APP记者 贾子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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