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至10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819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1539件,谈话函询4014件次,处分12286人(其中党纪处分11749人)。处分地厅级干部31人,县处级干部442人,乡科级干部1529人,一般干部2297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7987人。
1至10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002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7577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37.9%;第二种形态10315人次,占51.5%;第三种形态1023人次,占5.1%;第四种形态1110人次,占5.5%。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