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法院开庭,大家首先想到的是庄严的法庭,法官、原告、被告、律师……可你们见过法官通过笔记本电脑向法庭外原告问询的场景吗?近日,长春市绿园区法院第四法庭,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就是运用“云会议”庭审系统进行远程视频开庭的。
“原告,被告对证据的质证你听清楚了么?有什么意见?”法官闫雪莲通过笔记本电脑向在法庭外参加庭审的原告进行问询。以往这样的案子要么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择期开庭,要么按照自动撤诉处理,鉴于案件的原告具备正当理由,按照程序涉及重新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重新排期开庭,由于法庭紧张,再次排期需时较长,案件难免从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考虑到案情比较简单、权利义务关系相对明确,本着减轻当事人诉累,高效快捷处理案件的原则,经过与被告沟通,承办法官决定尝试运用“云会议”庭审系统进行远程视频开庭。
这样的庭审对绿园区法院来说尚属首次,为保证庭审通畅,法官专门联系审管办的技术人员对庭审中使用的“云会议”庭审及网络传输系统进行了时时维护,配备两台笔记本电脑,保证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陈述意见过程中,法官、被告与原告“面对面”进行交流。同时,对庭审过程进行全程记录,留存在案,过程透明,规避、防范了可能的风险。经过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本案以调解结案。
这是绿园法院首例运用“云会议”庭审系统审理的一起原告未到庭参加诉讼的案件。对省法院“云会议”庭审系统的率先运用,不仅是对“互联网+”审判模式的一次有益探索,更为异地当事人及时、便捷地参加诉讼创造了条件,提供了便利,是绿园法院“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体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吉网 吉刻APP 记者 吕孟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