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吉网、吉刻APP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11月15日7时08分和7时16分,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宽城区大队分指挥中心通过视频巡检和当事人报警发现,亚泰大街与一匡街交会处北向南方向和亚泰快速路台北大街桥上北向南方向各发生一起非常轻微的两车刮蹭事故。
分指挥中心立即与当事驾驶人取得联系,在确认无人员伤亡、车辆无故障的情况下,告知当事驾驶人拍摄现场照片,互留联系方式,然后迅速拆解事故现场,恢复道路交通。
可是几经催促,各方当事驾驶人拒不配合交警的指令,仍旧逗留现场,造成附近路段车辆堵塞。为避免堵塞加剧,宽城区交警大队迅速调派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并对当事驾驶人进行了处罚。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对事故当事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长春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遇到轻微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可利用手机对现场进行拍照,互留联系方式后,迅速拆解撤离事故现场,就近到全市各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进行快速处理。这样既可以最快速度解决您的事故纠纷,保证道路畅通,减少对道路交通的不良影响,同时也能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如果在车辆能够移动的情况下,拒不拆解轻微事故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将会被依法处罚。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