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丰满区检察院召开《司改“新”时代,感知“新”检察》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7-11-21
近日,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主题为《司改“新”时代,感知“新”检察》的新闻发布会,旨在诠释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过程中的新观点、新目标、新机制、新工作。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副处长孙峰松一行,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海峰、政治部主任韩晓东、刑事检察部部长王喜成等部分检察干警参会。 新闻发布会由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韩晓东主持,他在发言中介绍:“丰满区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6年, 1992年更名为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至今。虽然是吉林地区最小的基层院,但是我院是一个有着优良传统的基层检察院,曾多次获得‘全国模范检察院’等国家级、省级荣誉,仅2000年以来就荣获19次。今年初,我院被确定为吉林市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紧紧抓住刑事诉讼侦查、检察、审判三个关键环节,大力推进引导侦查常态化,案件审查多元化,法庭庭审实质化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 丰满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海峰担任本次发布会新闻发言人,他表示:“2016年9月,丰满区检察院新一届院党组,主动作为、先行先试,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确定为本院司法改革‘精装修’的工作重点。2017年2月,被市政法委、市检察院正式确定为吉林市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以来,攻难克艰、勇于实践,立足检察职能、立足基层实际、立足改革实践,紧紧抓住刑事诉讼侦查、检察、审判三个关键环节,大力推进引导侦查常态化、案件审查多元化、法庭庭审实质化建设。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科学整合捕诉资源,对办案组织、办案模式、办案权限、办案时限等进行改革创新,探索形成了适合本院刑事诉讼质效保障体系的、可借鉴、可复制的一系列工作新机制。试点实践中,总结提炼出‘12 N’工作模式、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和‘三精’工作目标等经验做法。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深入人心,多项核心数据大幅提高,有力推动了我院刑事检察工作整体升位。 8月,吉林市政法系统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庭审观摩会在丰满区召开。9月,在全省刑事检察繁简分流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做典型发言。上级院领导、部门给予支持和肯定。市政法委书记专程来院调研改革工作,区人大专项审议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报告。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丰满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推动司法改革前行,立足丰满区检察院‘司法改革’试点标杆,践行‘感知工程’人文精神,传播法律文化,倡导时代新风正气。” 吉网、吉刻APP记者 吕孟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