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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通报五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时间:2017-11-29

  近日,梅河口市纪委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这5起典型问题是:

  1.曙光镇乡建助理杨玉昌工作失职致使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骗取问题。2013年7月至2014年10月期间,杨玉昌在负责该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申报和验收过程中,未严格按规定标准检查验收,致使该镇16户村民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合计32万元。杨玉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杏岭镇财政所原所长刘万富扶贫工作失职问题。2013年10月,刘万富未按规定对该镇平原村、永长村扶贫养殖肉牛发放情况进行有效监管,致使上述两村扶贫养殖肉牛被违规出售并将所得钱款平均发放给其他村民。刘万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中和镇民政助理、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主任刘永久骗取冬令款问题。2013年至2017年,刘永久采取虚报受灾户手段骗取冬令款合计9.4万元,用于该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生活用品等费用支出。刘永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曙光镇曙光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李军滥用职权致使国家扶贫资金损失问题。2013年,李军违规将50万袋木耳菌袋发放给非贫困户村民种植,且未进行有效监管,致使国家扶贫资金遭受重大损失。李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水道镇新开岭村党支部书记、主任翁胜国工作失职造成国家危房补助资金被骗取问题。2013年5月至2014年4月期间,翁胜国未对其母申报危房改造的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进行民主评议及公示,致使其母违规领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万元。翁胜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全面准确学习领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神,聚焦扶贫领域重点人员和重点区域,着力解决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各级纪委要持续加大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查处力度,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多发频发、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吉网 吉刻APP记者王小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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